提交越南工作許可證申請時,司法履歷是必不可少的文件。對於在越南居住超過6個月的人,需要越南司法履歷。什麼是司法履歷?取得越南司法履歷需要哪些文件以及如何處理?我們一起看下面的信息。
司法履歷(或也稱為無犯罪記錄證明,或用越南語- Phieu Ly lich tu phap)(根據2009年《司法記錄法》第2條第1款)是管理司法記錄的機構發布的文件數據庫(省級司法部門或國家司法記錄中心),其中的內容證明:
想要申請越南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需要有司法履歷,他們將獲得越南當局頒發的證明如果他們已經或正在在越南居住。
根據2009年6月17日第28/2009 / QH12號法律,關於司法記錄,越南有02種形式的司法履歷:第一表和第二表。
第一的司法履歷表適用於:
第一的司法履歷表將顯示以下信息:
-“Không có án tích”(以前沒有犯罪),適用於從未違反法律的人或刑事定罪已被減免且這種減免已在他/她的司法記錄中更新的人,或刑事定罪為可以大赦,並且這種大赦已經在他/她的司法記錄中得到了更新。
-“Có án tích”(先前有犯罪),其中載有所犯罪行的內容,對已犯下違法行為或先前未提交司法履歷的人的主要和附加處罰。
第二的司法履歷表適用於:
該第二表格列出了已用和未用的定罪。
因此,通常情況下,作為在越南的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證,您需要獲取第一的司法履歷表。並且,以下是為您提供的指南。
向外國人授予司法履歷的條件:
根據《司法記錄法》的規定,向外國人提供越南司法履歷的條件是外國人必須暫時在越南滯留。
在外國人的簽證或臨時居留卡上註明了在越南的臨時居所,該外國人已在其所居住的公社,區或鎮的警察局登記了臨時居所。臨時居民的登記在警察頒發的臨時居民登記簿或臨時居民登記證明中有說明。
外國人申請第一表司法履歷的文件
如果獲得授權,則需要以下文件:
如果司法履歷的申請人是領有司法履歷證明書的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需要委託書,但由證明其關係的文件代替(出生證明;結婚證明等)。
注意:配置文件中的文檔可以不帶認證副本來提交,但是需要帶正本進行比較。
在越南提交司法履歷的地方
此外,國家機關,政治組織和社會政治組織要求獲得某人的警察通行證,應將文件發送給該人永久居住或暫時居住的司法部。如果無法確定該人的永久或臨時住所,可以將文件提交給國家司法記錄中心。
司法履歷可以由代理人或個人提交。如果您自己提交,則應基於以下步驟:
步驟1:註冊在線司法履歷證書的發行
您必須完成6個部分:
“個人信息”中需要填寫的信息包括:
然後,
第2步:訪問司法部或國家司法記錄中心以提交您的文件或通過郵政發送
由於司法部或國家司法記錄中心通常關閉或下午無法受理申請,因此提交應在早上進行。
步驟3:支付發行司法履歷的費用
有三種支付司法履歷費用的方法:
步驟4:接收約會文件以獲取結果
完成所有步驟後,您將獲得一份約會文件。如果通過郵件提交,則約會文件將在申請完成時發送到請求者的電子郵件中。
步驟5:取得結果
申請獲得批准後,申請人到達提交申請的地點以獲取結果。此外,如果申請是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則警察批准證書將通過郵件發送到註冊表中列出的地址。
如果您不清楚任何步驟,或者想使用該服務為您做司法履歷,請通過電子郵件info@vietnam-evisa.com 告訴我們。
通常,自收到完整文件並付款後,司法部或國家司法記錄中心的警察檢查請求的處理時間為10個工作日。
越南警察檢查費為200,000越南盾。如果被簽發警察通關證書的人一次要發行兩份以上,則從第三份開始,額外費用為5,000越南盾/份。
實際上,對於司法記錄的持續時間沒有明確,統一的規定。根據不同領域的法律文件以及希望查明個人犯罪狀況的機構和組織的要求,司法履歷將在一段時間內有效。
因此,在請求司法履歷時,您必須知道目的是什麼,以及有關機構和組織的特定要求以確保文件的有效性。
上面是有關越南司法履歷的所有信息。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通過 info@vietnam-evisa.com 詢問我們。